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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逸群
3月19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获悉,2023年济南市第二期政府汽车消费券将于3月22日、3月29日分两批发放。
活动时间
参与企业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注册地在济南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商户收款终端能支持银行卡刷卡(名单以云闪付公布为准)。
参与对象
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领券用户在2023年4月20日24时前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车辆初次登记上牌,这里的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注:消费者购车后应于2023年4月20日24时前上传相关材料,逾期未上传视为放弃承兑资格。
2023年4月20日24时前上传相关材料不合格的,应于4月25日24时前补充上传,届时仍未重新上传或审核依旧不通过的,不予承兑。发放时间第一轮:3月22日10时—26日24时 发放安排:发放2800万元(含20万报废补贴)第二轮:3月29日10时—31日24时 发放安排:上一轮次结余资金
如何领取
消费者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发行的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参加活动时,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领券时手机GPS定位须在济南市。每个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仅可选择一种面值领取,且整个活动时间内限领取、使用一次消费券。
如何核销
消费者领券后需到店核销,应告知收银员使用汽车消费券,使用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刷卡单笔支付不低于3万元,进行消费券核销,银联后台记录核销标记(云闪付APP消费券状态为“已使用”,则核销成功)。本次消费券活动,非云闪付绑定银行卡不参与核销。资金申领
消费者取得购车发票、行驶证后,登录平台,按照上传模板上传相应资料。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参与企业开具)、车辆登记证书、购车用户身份证人像面、购车用户身份证国徽面、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局开具)、车辆外观照片(含车牌)、购车用户本人支付卡卡面、收款卡卡面[如用户选择通过建行数币钱包兑付,则需上传建行数币钱包编号及对应绑定银行卡]、机动车行驶证主页、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新能源汽车须有“新能源”标注)及购车刷卡金额3万元及以上POS机签购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活动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内,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日期、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0日之内。
领券用户与资料上传用户、购车人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承兑。
进度查询
消费者上传资料后,请及时登录“云闪付”APP进行查询修改,具体路径为: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济南市”—“资料上传”—“查看申请状态”窗口进行查询。
金额发放
审核通过的相关信息(脱敏信息)将适时分批次在济南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提供的收款银行卡号或数币钱包(用户提交上传材料前请确认信息准确)内发放等额消费券金额,到账时间为1个工作日。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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