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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为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济南能源集团所属济南热力集团“妈妈小屋”被授予山东省示范点,济南市总工会副主席于虹,济南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张绍峰为“妈妈小屋”进行授牌。
于虹介绍,为了进一步方便“孕育一族”的出行,济南市总工会将鼓励全市有条件的单位和社区共同建设“妈妈小屋”,将其建设成为一个干净的、私密的、安全的“特殊”空间,让女职工享受到一份特殊的温馨服务。截至目前,山东省总工会研究确定济南热力集团在内的50个‘妈妈小屋’为省级示范点,自投入使用后受到了“孕育一族”的高度肯定,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记者走进约10个平方米的小屋子里,桌子、消毒柜、饮水机、婴儿床、宝宝椅等基础设备设施一应俱全,各种孕育书籍和相关宣传画可以为年轻妈妈们提供更多的育儿及护理知识,整个小屋温馨宁静,给人一种回到家的亲切感。
“‘妈妈小屋’的建设体现了济南热力集团对广大女职工的关心关爱,为女职工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捷,下一步集团工会将继续把‘妈妈小屋’从提供单一功能向多功能拓展,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济南热力集团工会主席赵宗柱说,“做职工最信赖的‘娘家人’是集团工会的目标,作为‘娘家人’就要为家人办事实、办好事,随着小屋的建设到小屋的投入使用,不仅能够切实维护女职工的正当权益,解决了她们的特殊困难,其贴心、舒心、人性化的服务,体现出了‘妈妈小屋’特有温度的温暖和温馨,更好的诠释出了‘娘家人’的担当与情怀。”
据了解,“妈妈小屋”的特点是,以服务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为主体,并鼓励有条件的窗口单位对外开放“妈妈小屋”,为“路人”提供便捷,实现共享,提高小屋使用率,让更多的人在“妈妈小屋”内分享爱、延续爱、保护爱。济南热力集团将继续优化提升“妈妈小屋”的功能,将“妈妈小屋”真正打造成一室多用,为广大女职工提供更多人性化的服务,缓解特殊时期女职工的后顾之忧,让她们能够安心工作,不断增强女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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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泉城连续三天出现大雾天气,早上8点半在西客站片区,高度只有百米的平流雾贴着地面,在空中随着风在高楼间飘飞,一座座高楼底部“插入”云雾中,顶部如同一座座孤岛。[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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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办理采用人工核查模式。企业必须提前收集好营业执照、管理制度及个人技能证书等几十甚至上百件原件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书面核验。由于申请企业多、材料繁杂,再加上受理人员必须与系统信息逐一比对,企业往往要排队等候大半天才能完成[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