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完善“四审四把关”机制 提升案件质量

2020-06-08 15:15:50 来源: 济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为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完善“四审四把关”机制,强化对审查调查程序、文书格式、事实证据、执行反馈环节的审核把关,保证案件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审理案件61件,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

  审手续,严把程序关。在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明确一名案件协审员,负责对审查调查过程中程序手续问题进行审核把关。在案件正式移送审理之前,审理人员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核,及时发现案件在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等环节中涉及程序手续问题,提出补充完善建议,在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前确保手续完善、程序合规。

  审文书,严把格式关。根据监察制度改革新形势,结合基层实际,自创参考模板,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总结处理基层案件常见的流程规范,在2017年12月编制了《案件审查调查及审理文书参考模板》,印发到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2020年4月份,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又对《参考模板》进行了更新,规范文书格式,提升案卷质量。

  审证据,严把事实关。及时全面审核卷宗材料,重点审核案件证据收集是否规范、取证是否全面、有无补证的情形。出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同案人、遗漏违纪事实,以及直接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情形,审理人员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确定案件补证的要点,并退回审查调查部门予以补证。

  审执行,严把反馈关。处分决定下达后,一个月内向被处分人宣布,完成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下达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反馈。(济南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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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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