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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和履职水平,近日,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济南铁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福生,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有序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和发表公诉意见等各项工作,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并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当庭再次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听庭人员召开听庭评议座谈会。参会人员围绕公诉人在出庭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踊跃发言,逐人、逐项集中评议,并填写《观摩评议表》和《案件评查表》。通过评议,对庭审整体效果予以肯定,但在起诉书与公诉意见书质量、讯问技巧、释法说理等方面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和不足,评议人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庭审观摩、听庭评议”是突出加强办案一线检察人员出庭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公诉水平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济南铁检院将以此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常态化听庭评议活动,让检察官在“听庭”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推动提升公诉人的证据审查判断、举证质证、答辩、庭审应变等综合能力,以队伍素能现代化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通讯员 辛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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