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检分院公诉一起26年前故意伤害案,嫌疑人获刑14年

2020-10-29 15:59:5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艺 通讯员 阎孟达 济南报道

10月29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获悉,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提起公诉的苑某某故意伤害案由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铁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金庆出庭支持公诉,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黄伟东担任审判长,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庭审前,王金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综合审查全案证据,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决定提起公诉。

庭审中,王金庆发表公诉意见,详细论述了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结合被告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况,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当庭对被告人和旁听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苑某某对自己26年前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并向被害人家属真诚道歉,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经审理,法庭对公诉人当庭所举证据全部予以确认,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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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中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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