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将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 落户手续“一次办好”

2020-03-06 16:26:32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3月6日讯(记者 魏俊怡)3月6日上午,济南市商河县召开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商河县将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落户手续“一次办好”,构建起居民“有意就能迁、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

  据介绍,商河县此次改革取消了原有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落户条件限制,取消了社保缴纳年限、居住年限、租住年限等限制,实现了城镇落户“零门槛”,构建起了居民“有意就能迁、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

  有意愿在县城区、镇驻地落户的群众,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辖区派出所、许商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简化迁移手续,推进落户流程再造,提前向社会发布户口迁移所需的村料,做到“一次办好”“一次办成”。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商河县将充分利用“户证网来”“容缺受理”等举措,努力实现“不见面审批”“无证明审批”,提高居民落户效率。为让数据多路、群众少跑路,有落户意愿的群众还将可以通过“泉城办”APP、“济南E警通”“济南阳光户政”等进行网上办理。

  附:五种具体落户情形

  一、购房落户:在商河县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人员,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落户。

  二、租房落户:租赁他人位于城镇住宅小区的人员,可在租赁房屋处落户也可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三、投靠落户:在原有三投靠的基础上,放宽至可以投靠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血亲。

  四、就业务工和人才落户:在商河县就业人员可凭单位介绍信在本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申请在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符合商河县人才认定标准的人员,可按照本人意愿在本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五、其他情形落户:对于无就业单位、无固定住所人员,可凭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在商河县范围内各派出所专用集体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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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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