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向社会力量购居家养老等321项公共服务
来源:济南日报 2014-06-17 09:32:00
济南市还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目录包含的内容多达321项,其中包括“城镇社区就业辅助性工作”、“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区戒毒辅助性工作”等。根据即将出台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济南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有三大特色: 完全依托政府采购。
6月16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根据新闻发布,济南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期出台。而且,济南市还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目录包含的内容多达321项,其中包括“城镇社区就业辅助性工作”、“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区戒毒辅助性工作”等。
■新闻背景
去年购买服务花了近10亿元
近年来,我市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13年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金额9.74亿元,涉及5大类49款262项,主要包括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中的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投入达3.1亿元)、公益性文艺演出、社保经办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公益性招聘活动、法律援助、专项规划等。但由于没有全市统一的制度办法,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购买服务的做法不一致,缺乏规范。为此,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研,形成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原则通过。
■制度特色
指导目录微调“增购”6项内容
根据即将出台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济南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有三大特色:
完全依托政府采购。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必须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细化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程序,完全依托政府采购的工作机制,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动态变化的指导目录。结合济南实际,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进行了微调,由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316项增加到321项,其中增加了“城镇社区就业辅助性工作”、“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区戒毒辅助性工作”、“禁毒宣传辅助性工作”、“泉城119栏目社会宣传辅助服务”、“地名文化建设和保护”等6项内容;减少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
严格的预算资金安排。强调政府购买服务是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改进,不是新增财政资金,要立足于盘活预算存量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
焦 点 解 读
焦点
“卖”服务给政府需具备哪些条件?
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周之勇表示,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其基本条件:一是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另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条件,如: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焦点
购买服务的内容将进行动态调整
周之勇说,下一步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购买服务的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对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都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目录之外确需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纳入程序是:购买主体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计划,报政府研究批准,确定资金来源,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的内容、标准、要求等,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承接主体。《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后,将及时挂在济南财政公众网(www.jncz.gov.cn)上。各购买主体也将审核确定的购买服务项目需求挂在各自门户网站上。
焦点
“卖方”弄虚作假将给予行政处罚
《实施意见》中对购买服务行为做了一系列约束:一是购买主体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标准、详细要求等;二是纳入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承接主体;三是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通过评价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不再安排预算资金;四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保障评审公平公正和服务达标;五是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审计检查职责;六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焦点
要“放”更要“管”不当“甩手掌柜”
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本海表示,政府职能转变,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强调“放”和“管”两个轮子同时驱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只是改变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方式,但关键是不会改变公共服务供给的最终责任。“放开”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提升社会力量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管理”就是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监管者,要确定标准、做好事前的评估以及为服务的顺利供给创造良好环境、做好事中的监督、还要组织“受众”对服务的供给情况考核评价。因此,政府及部门的责任不会推脱、放弃,而且更加明确和重大。
焦点
购买服务的项目近半与民生有关
周之勇表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立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中,基本公共服务类的146个项目主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民生政策方面的,而在2013年实际发生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近10亿元资金中,大部分是用于民生方面的,今后无论是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补充、完善,还是政府预算的安排,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都将是重点。
责任编辑: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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