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爱召车”边缘化 计划与打车软件合作
来源:大众网 2014-07-19 08:42:00
17日交通运输部正式颁行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在中央政策层面确立了打车软件的合法地位。
软件打车或将走上“政企合作”道路
大众网济南7月18日讯(记者 王宗阳)17日交通运输部正式颁行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在中央政策层面确立了打车软件的合法地位。此前受“滴滴”、“快的”等打车软件影响,济南本土打车软件“爱召车”地位尴尬。今天,大众网记者获悉,济南市交通局表示正积极运作,计划与打车软件进行合作。
交通部发文,明确打车软件“合法”
7月17日,交通运输部正式颁行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着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并在接入监管方式中规定"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正当功能和良性竞争”,这意味着国家首次在中央政策层面确立了打车软件的合法地位,积极有效的肯定了移动互联网在我国交通行业应用中的市场创新价值,并充分保留了企业的自主调度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通知》中主要明确了积极鼓励支持出租汽车手记召车服务方式协调发展、实现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共享、实现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统一接入管理、加强手机软件召车服务市场监管等8个方面内容。
管理打车软件,全国有“三种模式”
大众网记者发现,《通知》的颁布可谓正当其时:在移动互联网融入大众生活的大趋势下,近两年时间中围绕移动打车市场的讨论层出不穷,既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与博弈,更有对“移动打车”这一新生事物,对传统交通行业带来的变化所引起的误解和恐慌。这都无疑给政府的行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冲击。
随后,包括济南在内的各地政府,就陆续相继出台了众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和监管移动打车市场,并形成三种监管模式:一是北京模式,将打车软件纳入统一电召平台,订单全部备案,但政府只监管不调度,事后监管;二是济南模式,在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使用打车软件;三是苏州模式,明令禁止出租车司机使用打车软件。
济南本土软件遇冷,计划与打车软件合作
以济南为例,2013年4月25日,浪潮集团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研制开发的济南市出租车自助召车系统(爱召车)上线试运行,软件通过出租车呼叫中心的GPS与全市绝大多数出租车相连,成为国内首款纳入政府监管的打车软件。
然而,最初“爱召车”采用的是付费使用模式,即召一次车乘客需在打车费外再交5元电召费和2.5元信息费,5元给司机,2.5元交企业。这种收费模式,成为“爱召车”推广的障碍:司机怕乘客“甩单”,加上不愁客源,5元奖励没有太大诱惑,对“爱召车”反应冷淡;乘客同样怕“甩单”,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根本没有司机接单,导致兴趣大减,渐渐不再尝试。
2013年7月,“爱召车”不得不宣布升级软件,改付费模式为免费使用。然而,17日下午大众网记者采访了济南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得知,从2014年起,受“滴滴”、、“快的”烧钱大战影响,“爱召车”这款本土打车软件,目前已少有人问津。但对方也表示,目前交通部正式出台文件,支持打车软件“政企合作”。济南市之前也在积极运作,计划在未来与打车软件合作。通过最大化整合优势资源,达到《通知》要求的“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统一接入管理”,方便和规范市民打车。
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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