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定期发布企业“红黑榜” 打造“诚信济南”
来源:新民网 2014-08-11 09:49:00
企业无信,难求发展;社会无信,人人自危;政府无信,权威不立。其中,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或一次以上刑事处理的均将列入“黑名单”;受过一次行政处罚的列入“红名单”;未受过任何处罚的列入“白名单”。
企业无信,难求发展;社会无信,人人自危;政府无信,权威不立。近年来,济南市着力加强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济南”。今后济南市还将定期对食品、药品、电器、化妆品、化工建材等生产经营产品开展抽检,对产品严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发布。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严重影响着诚信体系建设的成效和速度。为此,济南市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去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81起,破案2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名,涉案金额6.98亿元,打掉各类制假、售假窝点313处。
在促进诚信建设方面,近3年来,市质监局针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加油机计量器具等领域,先后组织开展了40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仅在2013年,便开展了22项专项整治,立案23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0多万元。
下一步,济南市将建立产品质量、环境污染、企业信用等“红黑榜”制度,并定期进行发布。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将针对涉食药环企业单位和法人代表、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情况,将食品、药品和环境企业单位与人员数据库中的企业、人员设置为“黑名单”、“红名单”、“白名单”三种类别。其中,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或一次以上刑事处理的均将列入“黑名单”;受过一次行政处罚的列入“红名单”;未受过任何处罚的列入“白名单”。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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