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现身份证异地办理 采集信息不额外收费
来源:人民日报 2015-01-02 09:24:00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山东省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山东已开展跨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行工作,解决了指纹采集、审核审批、信息流转等层面的难题。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山东省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此前,山东已开展跨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行工作,解决了指纹采集、审核审批、信息流转等层面的难题。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办证时需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或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为申请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不增加额外费用。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居民一般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证件。对群众急需用证自愿选择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证件的,也可以选择速递直接邮寄给本人,邮递部门按规定收取投递费,公安机关不另收费。(卞民德)(完)
责任编辑:宋立鹏
更多新闻
- 山东实现身份证异地办理 采集信息不额外收费
- 元旦首日山东高速运行正常 9条高速需绕行
- 山东年满65周岁免费乘公交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 新《环保法》今起实施 违法排污可拘留责任人
- 元旦来了,来山东剧院看相声曲艺演出吧!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