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促济南“房地合一” 还得过4道关
来源:济南时报 2015-01-28 09:36:00
1月27日,记者自济南市房管局、国土局等多方采访获悉,不动产登记后有望实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统一,实现两证合一。牵扯到公共配套面积如何界定、如何计算分摊面积,实现“房地合一”,难在每个人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如何确定。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预计最早于今年3月份开始实施,登记后会出现什么变化?1月27日,记者自济南市房管局、国土局等多方采访获悉,不动产登记后有望实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统一,实现两证合一。
政策导向:统一登记后房产证可能包含土地信息
据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房产所有人拥有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虽然《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房产所有人只有“房本”没有“地证”。
记者了解到,在济南,仅有一小部分市民既有房产证又有土地证。《不动产登记条例》就是要落实物权法要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包括房产与地产的统一,变多个本为一个本。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和房屋的登记将统一,这就使得房地“两证合一”有了可能,登记房屋的产权信息时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比如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多少;甚至除了房屋建筑面积图幅,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济南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济南不动产登记后确实存在房地“两证合一”的可能性,青岛市自2014年2月已率先实现。
牵扯到公共配套面积如何界定、如何计算分摊面积,实现“房地合一”,难在每个人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如何确定。
专家看法:实现“房地合一”还要过4道关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表示,目前济南市仍然处在房产证和土地证分离的阶段。“一个财产两个证,又分属不同的部门,这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可能会带来一些不便。”李铁岗说。
其实,我国《物权法》、《担保法》、《房地产管理法》对“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作了明确规定,即某块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被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处分,反之也成立。法律规定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就是在强调“房地一体”,但在实践中,由于土地和房屋在大多数地方实行分别登记制度,造成两种权利在事实上的分离。
李铁岗认为,“房地合一”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房、地权属的矛盾,如果要实现,还要过4道关。首先涉及行政体制的改革。“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如果实行‘房地合一’,需要重新整合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能,建立新的行政体制。”李铁岗说,“第二个方面就是业务流程方面的改革,以前需要到两个部门去办理,如果改成一个部门,业务流程也需要重新制定。”
第三个方面则是管理制度,不同的行政体制和业务流程必然要有新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此外,还有技术方面的变化。“不同的部门在技术上可能使用不同的系统,技术上也需要一些整合和变化。”李铁岗说。不动产登记前瞻房地合一整合房产与地产合一,变多个本为一个本体现房产证上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
难点如何计算分摊面积?
面临4关
行政体制改革重新整合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能
业务流程调整由到两个部门改成去一个部门
管理制度更新需要更新相关管理制度来规范
技术系统整合整合改变原有不同的业务系统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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