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首次公布终身禁驾名单 45人遭禁
来源:大众日报 2015-02-13 09:22:00
12日上午,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4年至今,济南市共有45名驾驶员被吊销驾驶执照,并被依法处以终身禁驾处罚。”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2日上午,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4年至今,济南市共有45名驾驶员被吊销驾驶执照,并被依法处以终身禁驾处罚。这也是济南交警部门首次对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12日,在通报会上,济南市车管所副所长徐莉宣读了45名终身禁驾驾驶员名单,并予以公示。禁驾名单中,42人籍贯为山东省,另有两人籍贯为内蒙古,1人籍贯为四川。
徐莉表示,驾驶人被予以终身禁驾,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对于第一种类型,终身禁驾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说,并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驾驶人都要被终身禁驾。“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等有关规定,对逃逸人执行肇事逃逸一般程序。”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济南市车管所副所长徐莉表示,被终身禁驾的驾驶人,交管部门将其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终身禁驾驾驶人关联信息还会被纳入卡口系统布控,以后再也别想开车上路了。
徐莉表示,为了杜绝终身禁驾驾驶员再次上路行驶,市民一旦发现此类危险驾驶行为的,要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
据了解,省公安部门还将持续公布被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王兴飞 周鑫)
责任编辑: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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