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头条

彩石山庄案6月8日起调解 将退房款、赔偿增值损失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宗阳   2015-06-06 08:57:00

今天上午,济南市中院在历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彩石山庄案进展情况。市中院刘延杰副院长介绍,购买三联集团尚华居、绿松苑项目共计382套房屋的当事人,从6月8日开始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历城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工作将在7月底前完成。目前调解资金已经到位,在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购房者就能及时拿到退还的房款及房屋增值赔偿。

新闻通报会现场

  大众网济南6月5日讯(记者 王宗阳)今天上午,济南市中院在历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彩石山庄案进展情况。市中院刘延杰副院长介绍,购买三联集团尚华居、绿松苑项目共计382套房屋的当事人,从6月8日开始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历城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工作将在7月底前完成。目前调解资金已经到位,在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购房者就能及时拿到退还的房款及房屋增值赔偿。

  尚华居与绿松苑共382套房屋纳入调解

  该院刘延杰副院长介绍,纳入这次人民调解的范围是三联集团正常销售的尚华居、绿松苑项目共计382套房屋所引起的民事纠纷,自今年3月9日启动调解工作至今,已有353套房屋买受人向历城区诉前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要求三联集团退款赔偿,并申请评估房屋价值。

  为保证公平,3月29日,历城区调解委员会通过公开摇号选出了山东广泰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济南正源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三联集团的代理人以及100多名购房者或其代理人到场参加,济南市历城公证处对本次选择评估机构工作的全程进行了公证。

  三联集团违约,将退还房款,赔偿房屋增值损失

  由于三联集团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却一直没有交房,已构成了违约。现三联集团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将与购房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网签协议,除返还购房者缴纳的房款外,依法还应赔偿正常合理的房屋增值损失。

  而如果的购房者未足额支付房款,则三联集团按照购房者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赔偿房屋增值损失。如购房者与网签人不一致的,网签人也应参加调解。对于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屋的,将认真审查其原因,再视情况依法处理。

  此外,尚华居和绿松苑项目的部分购房者采用按揭借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三联集团系按揭借款合同的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按揭银行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担保人作为借款担保合同的主体也可参加调解。现齐鲁银行以及工商银行历下支行已经申请人民调解,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本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按揭借款合同纠纷将一并调解解决。在购房者与三联集团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购房者与按揭银行、担保人之间的按揭借款合同也应当解除,购房者应依法向按揭银行偿还本息。如购房者未按期还贷,导致三联集团为购房者承担担保责任,代购房者偿还借款本息的,担保人三联集团有权向购房者追偿。因此对按揭购房者,三联集团最终应支付给其的款项为“购房款和损失数额,减去购房者应向按揭银行清偿的借款本息数额以及三联集团代购房者偿还的借款本息数额后的剩余部分”。这个款项应于达成调解协议15日内支付。

  提醒:

  调解7月底前结束,还有20多人没选赔偿方案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同意该调解意见的尚华居和绿松苑项目购房者,自6月8日开始,可以按照历城区调解委员会通知的顺序,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收款收据、银行付款凭证或者银行流水明细等材料,到历城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工作将在7月底前完成。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司法确认、执行工作同步进行。现调解资金已经到位,在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购房者就能及时拿到赔偿。

  然而,目前还有20多名购房者没有选择解除合同、退款赔偿方案。由于自2014年10月30日三联集团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至今,尚无开发商表达意愿要接手建设尚华居、绿松苑项目,土地使用权没有能够二次转让,法院建议购房者要考虑权利实现的时间成本,以及将来建房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以免影响权利的尽早实现。至调解工作结束前,购房者仍可选择退款赔偿,申请人民调解。如购房者坚持要求建房,则只能等待新的开发商确定后,再通过人民调解方式予以解决。

    【相关新闻】

从明星项目到烂尾大盘 彩石山庄的前世今生

楼盘烂尾6年拖成老大难 法治之手解开彩石山庄“死结”

彩石山庄处置启示录:政府要有的“法治智慧”和依法办事能力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尹延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