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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逸群
10月28日,济南历城公安分局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介绍办理历城惠民康超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最新信息。
公告显示: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历城区惠民康超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历城惠民康超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由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立案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等人目前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请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3日期间,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银行流水、收款收据等证据材料到历城区公安分局全福派出所报案登记,如实说明本人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联系方式、集资参与情况。因未及时报案登记造成的损失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公安机关正告并敦促涉嫌参与“历城惠民康超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共同犯罪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依法退缴非法所得。
三、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工作规定,对实施编造、散布各类谣言,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联系人:高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18866118327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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