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山东

山东选任人民监督员615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六成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2014-07-01 15:52:00

2013年7月31日,省检察院、济南市检察院联合邀请省、市人民监督员共同对济南市市中区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实施了监督。2013年底,犯罪嫌疑人吴某驾驶货车与被害人王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致使王某当场死亡,经认定,吴某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2013年7月31日,省检察院、济南市检察院联合邀请省、市人民监督员共同对济南市市中区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实施了监督。 (资料片)       本报济南6月30日讯(记者 马云云) 近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615名。近年来,我省人民监督员工作从多方面加强创新,不断拓展监督范围,把普通刑事案件的不捕、不起诉等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畴。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选任的615名人民监督员来自于社会各界,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79名,占61.6%;法律专业或者有法律工作经验的135名,占22%。人民监督员素质高、涵盖面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据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姜浩俭介绍,实践中,各地扩大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多地把普通刑事案件的不捕、不起诉,与羁押有关的环节,以及刑事和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2013年底,犯罪嫌疑人吴某驾驶货车与被害人王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致使王某当场死亡,经认定,吴某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此后,吴某被临沭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此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吴某的近亲属向临沭县检察院公诉部门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该院审查后认为,吴某符合启动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要求,决定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意见,并邀请了驻地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监督。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听取了办案人员对羁押必要性的分析意见、吴某所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对其平时表现的评价、双方达成的民事和解协议书,案件当事人、人民监督员都充分发表意见。

  通过听证会,各方意见趋于一致:吴某是过失犯罪,在事故发生后主动对被害人进行救治,有自首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通过家人主动与被害人家属沟通,积极赔偿,得到谅解,社会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吴某已不具有再犯或妨碍诉讼的危险,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对吴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宋立鹏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