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山东

青岛保障房并轨运行细则发布 三类群体标准不一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4-08-06 10:43:00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项目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部门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

  山东青岛市保障房将实施并轨运行、统一申请,这一新政自上周发布后备受关注,昨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了实施细则,就申请条件、审批流程以及租金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市区户籍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市区保障房,申请流程相比以前压缩了审批时限,此外根据家庭困难程度不同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

  申请条件:

  三类群体分别拟定详细标准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近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房并轨新政的实施细则。

  根据新政策,我市将目前按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的方式,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并核发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下同);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符合以上条件、尚未取得实物保障的家庭,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租赁补贴:1、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市区低保和低保边缘标准;2、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我市2013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为2936元。2013年低保标准为540元,低保边缘标准为810元。

  目前我市租赁补贴的保障标准中,保障面积标准:2人及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其他低保边缘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元。

  此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哲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