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体育局原局长的敛财术 体育工程"榨干吃净"
来源:山东商报 2014-11-25 15:43:00
即将年满60岁的贾军(化名),要在铁窗内度过晚年了——日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的一审判决。
即将年满60岁的贾军(化名),要在铁窗内度过晚年了——日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的一审判决。
记者通过调查,将滨州市体育局原局长贾军的受贿、贪污之路逐一还原,那隐秘和灰色的往事也渐次呈现:在滨州奥林匹克公园及其配套设施招标、建设环节,贾军大肆受贿,几乎插手每个工程环节,将这个项目有利可图的部分“吃干榨净”;此外利用单位“一把手”的职务便利,为多人量身定做职位招聘……
A. 受贿34宗,金额不大但次数密集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地方体育局只是传统观念里的“清水衙门”。
这个稍显冷门的案件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是在今年4月17日。当天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滨州市体育局原局长贾军在任职期间,收受工程承揽方贿赂10万元,将30万元公款转入由其控制的账户并个人使用153747元,安排工程承揽方支付159800元为其特定关系人购买轿车一辆。“滨州市纪委对贾军进行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现该案正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纪委通报中,这起涉案金额看起来不多的案件很快被大家淡忘。
但随后审理此案的滨州阳信县法院却通报出了更为丰富详实的案件详情:贾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5万余元,其中索贿48万多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1万余元,其中33万余元未遂,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长达90页、五万多字的法院文书中,贾军的受贿内容所占比重较大。其单笔受贿现金最多不超过15万,但受贿记录密集,最终法院审理查明,其34宗受贿金额累计达375万余元。
B. 体育工程被“榨干吃净”
责任编辑:王哲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