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制将施行 山东不动产登记人员已到位
来源:大众日报 2014-12-23 15:06:00
今天(2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省和两市国土部门都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后,顶层设计更加明朗,相关工作必定会加快步伐。
今天(2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不动产登记处的人员已经到位,正在做制度准备、数据对接等基础性工作。
今年3月省编委下文,将分散在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的土地、房屋、林地、海洋、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厅。4月,省编委明确整合方案,在国土资源厅机关设立不动产登记处。8月,处长任命到位,随后,工作人员陆续到位。
按照整合方案,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增加行政编制2名,处长、副处长职数各1名;按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上述其他厅局各划转1名行政编制到该厅,人员相应划转(其中省农业厅在过渡期后划转),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另行部署。
记者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目前,两市编制管理部门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和人员整合的方案尚未下发,正在积极的制订中。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的权籍管理处负责人正在北京接受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培训,内容正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包括今天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省和两市国土部门都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后,顶层设计更加明朗,相关工作必定会加快步伐。(杨学莹)(完)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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