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改革教育评价制度 不以分数论“英雄”
来源:鲁网 2015-01-06 10:23:00
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进行解读。“教育评价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一样,是带有导向性的,也就是说老师考什么,学生就学什么,评价学校和教师什么,学校和老师就干什么。
鲁网1月5日讯(记者 王文婷)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进行解读。意见中提出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将过去单纯按升学率评价学校改为按规范办学、创新发展评价学校;将过去按学生成绩评价教师改为用师德和育人业绩评价教师;将过去按考试分数评价学生改为用全面发展评价学生;将过去由管理部门单一评价改为社会多方参与评价,逐步建立了完整、科学、开放的多元评价制度。
“教育评价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一样,是带有导向性的,也就是说老师考什么,学生就学什么,评价学校和教师什么,学校和老师就干什么。”张士俊说,在这样的情形下,长期以来,山东的中小学校,以升学率为导向的应试教育扭曲了教育本质和价值追求,教育部门评价学校、学校评价教师、教师评价学生,评价标准就是分数和升学率。家长、学生缺乏话语权,社会参与没有渠道。“特别是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后,多元评价、第三方评价、加强社会监督等显得尤为重要。”
张士俊说,山东潍坊市的基础教育改革充分说明,评价制度就是基础教育改革的“牛鼻子”,要以“尊重每一位学生个性差异,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将过去单纯按升学率评价学校改为按规范办学、创新发展评价学校;将过去按学生成绩评价教师改为用师德和育人业绩评价教师;将过去按考试分数评价学生改为用全面发展评价学生;将过去由管理部门单一评价改为社会多方参与评价,逐步建立了完整、科学、开放的多元评价制度。
多远评价体系主要是要健全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学生课业负担监测等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改革学校校长评价制度,并建立“底线管理+特色发展”的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建立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办学水平、校长办学业绩、学生体质和课业负担等进行评价。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
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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