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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国资委监管 明年6月完成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   作者:   2015-07-17 10:17:00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国企改革再次推出重要举措,对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纳入监管,由省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履行监管职责,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国企改革再次推出重要举措,对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纳入监管,由省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履行监管职责,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此次纳入国资委统一监管的包括省直部门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根据国资委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山东50个省直部门所属一级企业共465户,总资产766.15亿元,可纳入国资统一监管的资产量288.67亿元。其中,23户属于资产、利润可观的大企业,400多户为资不抵债、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这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省国资委将逐户梳理,分类施治,按照整合发展一批、划转重组一批、另行处置一批的原则纳入监管。

  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记者,改革的国企中,第一类企业比较大的,比较整装的,可以直接纳入省国资委作为一级企业来进行管理,或者叫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管理。第二类,有些企业可以根据它的产业布局、一些结构特点重组整合到其他省管企业。第三类有些企业资不抵债,经营停产半停产的企业,我们可以另行制定一个办法进行处理。

  按照计划,统一监管工作要在明年六月底前完成,并将30%产权、80多亿元的国有资本划转到省社保基金理事会。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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