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山东

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涉嫌受贿 9月1日在泰安审理

来源:齐鲁网   作者:张帅   2015-09-01 09:43:00

31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泰安中院发布消息称,2015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该院开庭审理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涉嫌受贿一案。原标题: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涉嫌受贿 9月1日在泰安审理

  31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泰安中院发布消息称,2015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该院开庭审理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涉嫌受贿一案。

  据此前报道,2015年7月2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刘国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处审查起诉。2015年7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刘国生,1963年出生,山东单县人。山东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毕业,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工程硕士。

  1983年7月参加工作后,他先后任山东省农业厅办事员,单县政府办公室办事员、副区级秘书,菏泽地委组织部副科级巡视员、正科级巡视员,巨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2000年5月起,先后出任郓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2012年2月任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