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增设纪委派驻机构 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全覆盖
来源:大众网 2015-09-26 09:32:00
山东实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目前,在130多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共设置39家派驻机构,其中33家为双派驻机构,6家为单派驻纪检机构或监察机构。
大众网济南9月24日讯(记者 李兆辉)山东实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24日,根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消息,山东省委决定,今年在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等6家党和国家机关新设省纪委派驻机构,并对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进行归口设置。
近日,山东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山东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指出,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派驻范围,实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省委决定,今年在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等6家党和国家机关新设省纪委派驻机构,并对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进行归口设置,切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探索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全面派驻的有效途径。
目前,在130多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共设置39家派驻机构,其中33家为双派驻机构,6家为单派驻纪检机构或监察机构。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名称统一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专司监督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或者业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业务相近或相关的部门以及部门管理机构,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派驻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内容,将有力推动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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