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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5部门联合下发方案 促700万农业人口市民化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于洪光   2015-09-27 09:14:00

据悉,去年10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确保农民工同等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本报讯(记者 于洪光)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由省住建厅、发改委等15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提出了财力保障、户籍改革、就业保障、公共服务等“一揽子”措施。

  据悉,去年10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山东《实施方案》明确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财力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内基建资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三挂钩”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等。

  山东省财政厅人士告诉记者:“‘三挂钩’有利于提高外来人口多的市县公共服务能力,但是推进城镇化,不能单纯依赖政府,财政资金是有限的,必须建立机制引进社会资金,发挥市场作用。”

  山东《实施方案》要求,年底前各市都要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因地制宜地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地落户标准,济南、青岛要全面放开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大学专科、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到2020年,建立起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方案》要求推进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合理配置和布局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规定了非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的保障目标:到2017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

  在就业保障上,每年对48.5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16.5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确保农民工同等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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