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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38元大虾”涉事店被停业整顿 店主仍不知去向

来源:大众网   作者:高忠业   2015-10-08 11:06:00

6日,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饭店的店主仍不知去向,告知书被贴在涉事饭店紧闭的大门上。一份为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

  

  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青岛市消保委声明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

  大众网青岛10月7日讯(记者 高忠业)今天上午,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官方微信严厉谴责青岛“38元大虾”涉事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的恶意宰客行为,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涉事饭店停业整顿。6日,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饭店的店主仍不知去向,告知书被贴在涉事饭店紧闭的大门上。

  善德成烧烤店被停业整顿,处罚告知书被贴门上

  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来到“38元大虾”涉事店——青岛市市北区乐陵路92号的“善德成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门前,只见该店紧闭的大门上贴着两份通知,一份为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称:经查,善德成烧烤店存在销售的“海捕大虾”、“原汁生蚝”等菜品价格标示不规范行为。上述行为诱导消费者交易,属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据《价格法》等规定,以责令该店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作出9万元行政处罚。

  另外一份为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通知书》内容是:经查,市北区善德烧烤店在市北区乐陵路92号从事欺诈消费者的经营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构成消费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责令立即停业整顿。

  上述两份文书的送达日期均为10月6日,但是大众网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善德烧烤店大门已锁,店主不知去向,附近的商户介绍,工商和物价部门只能把它们贴在店大门上。

  消保委发声明,严厉谴责恶意宰客

  今天下午,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声明,严厉谴责善德成烧烤店恶意宰客的行为。声明称,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行为,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涉嫌欺诈经营,性质恶劣。该行为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共同利益,破坏了我市消费环境。发生此次事件,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我们感到愤慨,对店家这种恶意宰客行为进行严厉谴责。

  同时,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游客对有关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和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532—85725315。

  今天下午,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向全市餐饮行业企业发出守法公平诚信经营倡议书,倡议守法经营、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积极化解消费纠纷等。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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