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女子酷似前女友 小伙抢走其平板电脑
来源:大众网 2015-11-12 14:59:00
山东省潍坊一男子高某抢长发女子平板电脑,被民警逮住后称自己是为了“有前科”,等到检察机关供述时又称女子像其前女友,抢电脑是为了“删照片”。连篇谎言并没有逃脱法律的惩罚,高某最终被潍坊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山东省潍坊一男子高某抢长发女子平板电脑,被民警逮住后称自己是为了“有前科”,等到检察机关供述时又称女子像其前女友,抢电脑是为了“删照片”。连篇谎言并没有逃脱法律的惩罚,高某最终被潍坊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9月24日上午,小邹从潍城区颐高数码城买了一台白色的ipadair平板电脑后往家走,当她来到东风街东方路路口时,一个男子突然冲了出来,把她推倒在路边绿化带里之后,上前来抢她手中的平板电脑。小邹当时用双手把电脑护在胸前,但抵不过对方力大,胳膊被强行掰开,电脑被抢走。
平板电脑到手之后,男子沿着东风街一路向西跑。小邹爬起来就追,边追边喊有人抢东西,并拨打110报了警。当时的时间在10点30左右,小滕正骑电动车回家,路过东风街时看见一个穿白色风衣的长发女子在路边跑,还在喊有人抢东西。他上前问怎么回事,对方说平板电脑被人抢了,他二话没说,骑电动车带着女子往前追。在追了大约100米后,前面奔跑的男子把抢的平板电脑扔在了地上,再想跑的时候,就被周围群众围住了。过了一会儿,高新民警将男子带到了派出所。
经询问,男子姓高,自称因父母不支持自己创业,便想“制造”前科,这样父母就不会再管自己,自己也就能干自己喜欢的工作了。之所以抢年轻女子的平板电脑,就是想让公安机关来处理自己,给自己留下前科。
等到检察机关供述时,高某的说辞就变了。除了想留下前科之外,高某称被抢女子长得像他的前女友,抢电脑的目的是为了删除其中和他的照片和视频。抢到手之后又发现不是他前女友,就把电脑扔到了草丛中,自己也没打算跑,他认为自己是抢夺罪。
对此,高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在检察机关的供述及当庭供述与全案证据矛盾,且无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对其上述供述不予认定。同时,被告人先将被害人推倒在地,在被害人知晓其欲强行占有财物的情况下,强行掰开被害人胳膊,将平板电脑抢到自己手中的行为,应系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最终,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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