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法治指标应引进第三方评价
来源:商报 2015-11-19 09:37:00
昨天下午,省政协举办“我省法治指标体系建设”重点提案座谈会,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高存山表示,政府在建设法治体系时一定要引入第三方评价,让评价更加客观、科学。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杨芳)昨天下午,省政协举办“我省法治指标体系建设”重点提案座谈会,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高存山表示,政府在建设法治体系时一定要引入第三方评价,让评价更加客观、科学。
在年初的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民进青岛市委驻会副主委、青岛市政协副秘书长赵高潮,提交了《关于构建我省法治指标体系的建议》,随后被列为重点提案。
赵高潮认为,山东省委在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后,需要建立法治体系指标,并进一步建立依法治省的评估体系,这样才能检验我们在法治建设中的成效和进展。“否则,依法治省建设就无法量化; 而缺乏科学评价标准,就会人为主观的来说我们已经建成法治省和法治城市,法治建设就有可能被虚化,变成无实际意义的空洞口号。”
在听取了省政府法制办、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在这方面的工作后,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高存山表示,在政府依法行政方面,他建议引入第三方的评价机制,这样评价起来才会更加客观公正。“而且政府需要推动社会组织评价,法治社会能否达到,如果没有社会组织评价,不会让人信服。”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建,也关心的是法治指标的设立如何更加科学。“我们现在有些考核、评价的指标,不太靠谱。”他举例来说,比如规定多少人口的县,要查出多少比例的干部; 还有的规定多少人口的县,要查出多少数量的超生……“我觉得这种就不太科学了。我们在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时,应该考虑是否合适、科学、客观、严谨,也要考虑其必要性和价值取向,不能为了考核而考核。”
省政协副主席栗甲表示,在科学合理制定我省法治指标体系时,应该考虑既能评价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制化水平,又能评价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化状况;既能对法治建设进程作出客观评价,又能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法治建设,反映社会心理对法治的认知度,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支持度与满意度。“评价体系既能客观、准确、科学的反映法治发展的现状和水平,又要‘少而精’。”他也赞成引入“第三方评价”。
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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