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因事小就不当问题 不因"惯例"就轻易放过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12-21 09:18:00
济宁市任城区在全区开展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工作,11月份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5起,处分党员干部15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青岛市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大峡食药所副所长公车私用,移交核实后,受到党纪处分。
前不久,山东省启动今年第三轮专项巡视。作为今年巡视的收官之战,这一轮巡视共派出13个巡视组,采取“一托三”或“一托四”方式,对49个省直部门单位、省管企业、高等院校和县(市、区)进行专项巡视。
深化巡视定位,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这轮专项巡视是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后开展的,面对《条例》的新要求、新规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法泉强调,“要认真贯彻《条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开展监督,以更严格的标准发现问题,以更扎实的措施推动解决问题,持续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落实这一要求,本轮专项巡视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使巡视监督步步深入、步步实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组长黄沂民说:“专项巡视时间短,更要坚持‘严’的标准,聚焦重点不发散,牢牢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防止发现问题浮光掠影、不痛不痒。”巡视工作中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既不因为事小就不当作问题,也不因为所谓“惯例”就轻易放过,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只要违反党的纪律,就瞪起眼来、揪住不放、督促解决。本轮巡视开展以来,各巡视组灵活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抽查核实、问卷调查、下沉走访等多种方式,发现了一批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
坚持边巡边改,把整改贯穿巡视全过程
山东航空集团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对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范围、规范接待行为等作出规范。
济宁市任城区在全区开展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工作,11月份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5起,处分党员干部15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烟台市福山区在各镇街和区直部门单位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在巡视过程中,一些地方、单位党组织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各巡视组对巡视中发现的明显违反纪律规定、应该立即纠正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巡视党组织采取措施整改。
“自觉接受巡视体检,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立说立行抓好整改,不解决问题决不撒手”,被巡视党组织负责同志一致表示,要以专项巡视为契机,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本轮巡视开展以来,省委各巡视组已向被巡视地方、单位提出边巡边改事项44个。巡视过后,被巡视党组织还要亮出整改成绩单,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及时移交查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期间,巡视组经批准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特别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现后随时移交,督促及时审查处理。各巡视组进一步健全了移交办理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专人负责线索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定期调度跟踪督办,被巡视地区优先办理、快查快结……环环相扣、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保障了一些问题线索能够在巡视期间得到快速查处。
潍坊市奎文区广文街道报销接待费无公函和接待清单,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补助、购买服装。有关部门对巡视移交的这一问题迅速查清后,该街道办事处主任受到党纪处分。
青岛市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大峡食药所副所长公车私用,移交核实后,受到党纪处分。
博兴县西郑村党支部书记对该村违反法律法规划分宅基地、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并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村集体下账,移交核实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要使巡视过程成为用严的纪律监督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过程,成为推进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过程,通过巡视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本轮巡视开展以来,通过边巡边查,一批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置,巡视“利剑”威力逐步彰显。截至目前,移交被巡视地方、单位的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已核实立案198件,涉及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34人。(山东省纪委)
责任编辑:王亚男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