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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办理涉诉涉访邀请律师参与 让信访者信服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2015-12-22 15:10:00

“老两口为一个存折找检察院来办离婚,说是不给解决就是‘踢皮球’,群众的要求有时会超出检察职能范围。自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以来,不到半年,接访律师已经为来访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110余次,化解息诉息访90余件。

  济南市检察院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律师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

  “老两口为一个存折找检察院来办离婚,说是不给解决就是‘踢皮球’,群众的要求有时会超出检察职能范围。”近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从事接诉接访工作近7年的检察官李昌奎与笔者谈及涉诉涉访问题时,不禁联想起一些哭笑不得的事例。

  就在今年,李昌奎明显感觉到,这些看似荒唐的事情越来越少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该院邀请律师参与到涉诉涉访工作中来。

  把百姓从“信访”引向“信法”的轨道

  今年7月,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针对律师参与涉诉涉访工作,与该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达成协议,在检察机关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由该市律师协会选派骨干律师进站值班。

  很快,济南市检察院“法律服务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该市所辖的10个基层检察院也先后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截至今年12月上旬,济南市检察机关共有120余名律师进站工作。

  “律师参与涉诉涉访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动律师参与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实行律师代理司法申诉制度的一项创新性实践,为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济南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告诉笔者:“济南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律师参与涉诉涉访工作开展,通过‘法律服务工作站’,把百姓从‘信访’引向‘信法’的轨道,结束诉访不分、用行政手段解决司法问题的历史。”

  “第三方参与”搭建沟通顺路

  刘芳刚刚到济南打工,就因为爱人迟迟拿不到单位应该给付的3万元赔偿金,到法律服务工作站向检察机关求助。“我爱人被打伤住院了,对方都被行政拘留了,就是不赔钱,这事儿检察院不该管吗?”

  “您爱人的鉴定是轻微伤,证据上来说确实不构成刑事犯罪,这是民事案件。”接访的是当天的值班律师,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张鲁鹏。

  “按照现在的情况,要想通过诉讼解决,应该直接去法院起诉。我可以帮您拟一份起诉书,或者您可以委托我们或当地的律师代理您的案子。”听着张律师的建议,刘芳的情绪逐渐平复,边听边点头。

  自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以来,不到半年,接访律师已经为来访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110余次,化解息诉息访90余件。

  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在当事人和司法机关之间架起了理性沟通的高速路,改变了以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老套路。

  不做说客,也不是代言人

  “检察院并不给我们分配案件,也不强制当事人过来,只是提供一个选择的可能,一个和当事人面对面沟通的平台。”在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山东元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郭华正在填写一份表格。

  “一份用来登记值班信息,一份记录接访情况,简要填写当事人的申诉事由和我的法律意见,都是标准化的流程。”郭律师边说边指了指办公桌上的一打信息表。

  7月份以来,所有律师接访工作都记录在案。

  为将法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济南市检察院与该市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成立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意见》,制定《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并制作了该市统一的登记表和工作流程,定期由专人负责汇总分析接访情况。《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律师独立办公,检察机关只提供办公场所,对律师的工作坚持不参与、不干预、不影响。

  “按照要求,接访大厅应当全部设置实时监控,但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房间里没有安装监控设置,就是为了保障律师独立办公。”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崔明贤说。

  谈到中立性,郭律师表示,律师既不会成为政法机关有错不纠的“说客”,也不会做委托人无理诉求的“代言人”,只有恪守律师的职能,做中立的第三方,才能保证这项制度的长远发展,这对各方都有利。

  “定制服务”让你轻松拥有“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要收钱吗?”一位来访当事人在检务大厅询问。

  “我们这的法律咨询都是免费的,您放心。”接访检察官小贾一边耐心地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服务站的政策,一边将其引向服务站办公室。

  涉诉涉访问题的复杂性,也对律师的业务能力提出高要求。为了严把律师服务质量,济南市检察院联合司法局,专门选择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成立了“专家库”。

  “来我们工作站的律师都要求是律所合伙人,从业多年、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小贾介绍道。

  “定制式法律服务”给来访群众提供了极大便利。对于符合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当事人,法律服务工作站都会积极协助办理。

  11月25日,因为济南市中级法院对其与城管局劳动争议案件的二审判决,家在城郊的徐宁特地来到济南市检察院申诉。由于案件尚未经过法院再审,不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程序,检察机关不能受理她的申诉请求。大老远来一次不容易,这让徐宁情绪有些低落。

  但接访的检察官小路在翻阅她的申诉材料时发现,虽然现在不能受理她的申诉请求,但徐宁的条件可能符合法律援助,便将她引导到法律服务工作站。

  当天接访的睿扬律师事务所律师齐霞认真审查了她提交的材料后,了解到徐宁是一名清洁工,年事已高且身有残疾,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便欣然提出,在法院再审之后愿意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这意外的援助让徐宁格外感激。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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