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新机制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2014-06-19 10:38:00
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弥补“市场失灵”、解决市场提供公共服务不足的有效举措,也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绩效型政府、创新型政府的必然选择。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9日电(朱珊珊 李文 崔蕾)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弥补“市场失灵”、解决市场提供公共服务不足的有效举措,也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绩效型政府、创新型政府的必然选择。自2009年开始,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山东省济南市在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初步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运作机制。
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购买范围不断扩大
在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济南市历下区从2009年的9项21类,增加到现在的11项42类,公共卫生服务购买的范围涵盖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查体)、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项目,所有项目均免费为市民提供服务,让广大市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此外,济南市在山东全省率先建立起一套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量化考核体系。居民、第三方、专家对项目实施效果、数量、质量、真实性等进行评估并量化打分,考核成绩与补助资金直接挂钩,从而引导基层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重数量转为重质量和服务效果,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发展多元化的公共卫生服务购买模式
目前,在济南市承担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中,政府直接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有95所,占30%,各级医院转型或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有118所,占37%,厂企医院或校医院转型的基层医疗机构有49所,占16%,个体或股份制的基层医疗机构有53所,占17%。在购买服务过程中,对于不同举办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和绩效考核中的公平性和延续性,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公平竞争,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同时,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退出机制,对于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机构,取消其继续提供服务的资格。
实施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以来,根据增加的服务项目内容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各级政府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从最初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提高到目前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2013年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达到了1.89亿元。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逐步规范,服务内涵不断深化。据统计,2013年底,济南市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53.94万人份;举办各类健康教育讲座9308次,更新宣传栏9829版次;为46.91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规范管理了35.56万高血压患者、9.03万糖尿病患者和1.35万重型精神疾病患者;预防接种建证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100%、91.80%和96.1%。居民满意度问卷和电话回访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达到94.2%。(完)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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