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看济南快处快赔:10万事故报警过半适用
来源:大众网 2015-01-15 09:29:00
自去年4月1日济南交警部门实施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以来,各保险公司共受理快出快赔案件40405件,平均滞留时间从实施前的半小时下降到5分钟左右,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下面就从几个数字来看一下。
自去年4月1日济南交警部门实施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以来,各保险公司共受理快出快赔案件40405件,平均滞留时间从实施前的半小时下降到5分钟左右,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下面就从几个数字来看一下。
事故报警104593起,过半适用快处
201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济南市市区事故报警有效接警起数为104593起。其中适用于快出快赔的事故53467起,占总接警起数的51.1%。其中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接报轻微事故19981起,适用快处快赔处理19632起,快处适用率98.2%。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适用范围为:每天交通早高峰7—9点,晚高峰17—19点,高架路7—19点期间,在济南市凤凰路、西绕城高速、二环南路、二环北路及其环绕的范围内,单车车物损失5000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车辆可以移动的轻微交通事故。
如果车辆撞到了花坛上、电线杆上等公共设施,属于自伤事故,仍然可以进行快处快赔。但涉及公共设施损坏赔偿问题,必须等待民警前来处理。具体的流程为:一报警 ,二拍照,三撤离,四等候警察前来处理。
该撤不撤被罚1216起,1人逃逸被拘
2014年,济南交警对市行政区域内未按规定快处的1216起事故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其中1人因逃逸被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5天。
事故发生后,一方撤离另一方拒不撤离的,可以打122报警说明自己愿意撤离、对方不撤离的具体情况,并录音为证。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后,可以此为证据只处罚不愿意快速撤离的一方。
责任编辑: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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