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17万 济南清欠办下最后通牒
来源:商报 2015-02-11 10:05:00
记者从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官方网站获悉,济南查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逃而不匿”案件。陈某某若不按期整改,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队将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移交公安机关。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梁赓)记者从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官方网站获悉,济南查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逃而不匿”案件。1月7日在市清欠办值班的监察员,接到市清欠办转办的案件,马某某、苏某等29名农民工投诉,称去年3月至6月在百替御花园华府项目部施工,包工头陈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他们结算,不支付工资,现在人已去北京。
1月8日上午,支队马金波处长带领魏汉平、席江江两名监察员到清欠办,分别对马某某、苏某、通州建总集团进行了调查,制作了调查笔录,收集了29名农民工身份证信息、结算单、考勤表等证据。经查,项目总承包为通州建总集团,包工头陈某某与通州建总集团签订施工合同,马某某、苏某具体组织农民工施工。2014年10月8日通州建总集团与陈某某完成工程结算,并已支付完毕。但陈某某没有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数额17万。马某某、苏某多次讨要未果。
下午监察员给陈某某打了录音电话,发了短信,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12日上午9点,规定的地点市监察支队接受调查。慑于法律的威严,陈某某接受了调查,承认拖欠农民工工资,表示14日给农民工结算。
1月14日马某某来电话称陈某某没有给他们结算。监察员联系陈某某,其称受伤住院。为查明事实,尽快处理此案,15日支队马金波处长带领两名监察员与市清欠办的工作人员一起,到武警医院调查,陈某某确实因故受伤住院。监察员告知陈某某,在治疗的同时,尽快结算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陈某某若不按期整改,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队将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移交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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