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公用不守规矩也要追责 济南多人违规被问责
来源:大众网 2015-04-07 09:35:00
“提前启封公车是用于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巡逻检查,是公车公用,难道这也要被追责?”济南市历下区一位街道工作人员眼神中满是委屈和不解——这是3月19日发生在历下区纪委谈话室内的一幕。
“公车私用绝对不允许,公车公用不守规矩也要追责。”济南市历下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诚告诉记者,历下区纪委前不久根据群众反映,对春节期间不按规定程序启封公车的2个单位纪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对2名分管责任人、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据介绍,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为规范公务车使用管理,历下区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健全了公车使用管理信息登记、报备制度,完善了公车使用监督管理程序。其中明确要求:“节假日期间如有紧急工作确实需要加班、要动用封存车辆的,必须提前向区纪委和区公车办以手机短信形式,将单位、所需车辆信息简单报备。节后两天内,将加班事由、时间、车辆号等详细情况书面报送区纪委和区公车办。未经报备上路的车辆一律视为违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管是由于公务还是别的理由,假期没结束,提前一分钟启封公车也要按制度执行。”历下区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表示,以往他们对于公车公用不按规定报备的违规问题,只是简单的批评教育。但从今年开始,对于公车公用中不守规矩的行为,也将严肃查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不到位的责任。”
“公车公用不守规矩也要被追责”在历下区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极大震动。“以前总觉得公车私用不允许,公车公用任任性怕什么。甚至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是本着为群众办好事的目的去的,打打纪律‘擦边球’又能怎么样?”一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深有感触,“国有国法,党有纪律、有规矩,还有群众监督的眼睛,党员干部就是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
“之所以对公车公用不守规矩也进行追责,就是警示各级党委确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组织切实担负起监督之责,警醒党员干部无论公私都要守纪律、讲规矩,促进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王诚告诉记者,“今后还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及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执纪和问责力度。”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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