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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纪委公布某国企处级干部忏悔录:犯罪只一念之间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05-06 14:52:00

大众网济南5月6日讯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来自心灵深处的忏悔”专栏,公布了一篇为某国有煤矿总会计师的忏悔书。剖析忏悔者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无尽滋长的贪欲是关键,而根源还在于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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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5月6日讯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来自心灵深处的忏悔”专栏,公布了一篇为某国有煤矿总会计师的忏悔书。

  据了解,该官员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忏悔书中,他写道:“一夜之间,从一名国企处级干部沦为狱中囚徒,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更有正常人的尊严和普通人的幸福。过去平安幸福的生活,其实就是天堂。如今身处狱中,和亲人共同尝尽生离之痛、相思之苦。那种刺痛心肺的感觉常常来袭,噩梦惊醒冷汗沾身也只有自知。”

  山东纪委在评论中提到,过度的欲望则会变成恶魔,让着魔的人背弃党纪国法,疯狂地追求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贪欲和理智此消彼长,贪欲占了上风,理智就被压抑,恶行也无法控制。最终应了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以下为忏悔书全文:

  我叫XX,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我生长在农村,父母是普普通通的农民。1983年大专毕业后,我被分配到煤矿财务科工作,从最基层的财务会计干起,曾任煤矿下属公司财务科科长、矿财务科科长,直到担任煤矿总会计师,成为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几年的工作和生活经历,有风雨,也有甘甜;有苦累,也有收获。

  随着担任领导职务时间的延长,工作经验的成熟,在领导岗位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再加上矿领导的重视和信任,在别人眼中我成了大权在握、举足轻重的人物,受到了一些别有用心人的赞誉和吹捧。在别人虚伪的赞扬和自己虚荣心的作用下,我逐渐变得自大自满起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工作上不再像以前那样秉公办事、坚持原则,而是向往轻松自在、追求虚荣和个人私利。原有的人生观、价值观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动摇,最终造成我没有把握好自己,跌进了万劫不复的罪恶深渊。

  担任总会计师后期,随着矿经济效益的好转,有了部分超产煤收入,矿主管领导决定截留部分超产煤收入,设立“小金库”,在集团公司审批工资指标之外,再给职工增加部分收入,解决井下职工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水平低、职工队伍思想不稳定这一难题。在矿领导的授意下,我安排工资科起草了奖金发放文件草稿,经矿党政领导集体表决通过,用矿私设的“小金库”资金,多次向职工发放奖金累计1600多万元。当时我错误地认为,私设“小金库”为职工发放奖金,仅是违纪不是违法。首先,认为此事是经矿党政领导集体研究通过的,其用意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是为单位的长远稳定发展着想。其次,奖金发放是面向全体职工,站在单位立场上为全体职工谋取利益,领导班子成员并未跟随从中领取,不是为少数人或领导个人谋取私利。再次,听信社会谣言,认为这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现象,法不责众,即使被查处也是由集团公司内部处理。

  另一犯罪事实是:用“小金库”资金为职工发放奖金后,矿主管领导为消除班子成员未领取奖金的不平衡心理,决定销售少量原煤,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法,为班子成员补发部分奖金。在领导的安排下,我又多次办理了此事,并从中领取了14万元所谓的“奖金”.当时我想,此事知情人少,不会走漏风声,又从账上查不出来,应该不会出问题。这件事从始至终我都知道是违法的,可是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再加上侥幸心理作祟,轻而易举就突破了法律的底线。事实证明,一旦贪欲占了上风,理智就会丢到一边,恶行将无法控制。也最终应了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我所付出的惨痛代价,就是如今法律的制裁,漫漫刑期,我将在悔恨中度过。

  入狱前,我有着优越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待遇,作为领导干部,在单位和社会看到的多是笑脸,听到的多是赞扬。一夜之间,从一名国企处级干部沦为狱中囚徒,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更有正常人的尊严和普通人的幸福。过去平安幸福的生活,其实就是天堂。如今身处狱中,和亲人共同尝尽生离之痛、相思之苦。那种刺痛心肺的感觉常常来袭,噩梦惊醒冷汗沾身也只有自知。

  悔恨和内疚,是每个犯罪人常有的心绪。每当思念妻儿老小的时候,我都万分自责,无法原谅自己。当妻儿来看我的时候,透过厚厚的玻璃窗,我能感受到他们心底的悲凉,尽管他们用贴心的话语安慰我、鼓励我,但我却越发感到沉重,我真不知该如何得到宽恕,如何慰藉他们心中的痛苦。一个人犯罪入狱,全家人都会受到伤害,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无法弥补的人生遗憾,更是每个服刑人员心底最大的痛。

  妻子与我相濡以沫二十多年,是个内心不染一尘、贤良淑德的人。两个儿子受其影响,从小到大都善良诚实。妻子从不贪图钱财和享受,始终希望我能走得正、站得直,不近恶习。从前妻子与我交谈时总说:钱挣多挣少都不要紧,职位高低也不要紧,只要一家人能平安地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妻子的话语仿佛还在我的耳畔回荡,遗憾的是我没能做到,辜负了她的愿望。由于我的犯罪,妻子背负着沉重的精神压力,忍受着巨大的痛苦折磨,还要为我操劳奔波。我入狱前,小儿子正准备出国攻读博士,而今他留在国内,彻底放弃了大好机会;大儿子老实内向,我的犯罪让他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工作和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是我亲手将家庭的幸福和美满葬送,亲人为此蒙羞遭人耻笑。每想到此,我心如刀绞,痛不欲生,所有一切留给我的只有永远的内疚和无尽的悔恨。一失足成千古恨!半百之年却锒铛入狱,余生都将接受良心的拷问。

  往日的幸福随风而去,面对人生的巨变,面对巨大的生活落差,面对今后的命运,我一度彷徨无措,无比绝望和失落。来到监狱后,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通我逐渐认清了自身犯罪的根源所在。反思过去,分析自己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放松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没能克服虚荣、私欲和贪婪,致使虚荣滋生私欲,私欲助长贪婪,贪婪纵容恶行。第二,侥幸心理是犯罪的恶源。侥幸心理让我感觉没有事,迷惑了我的双眼,让我看不清事物的本质。第三,丧失了党性和原则立场,明知是违法违纪,还曲意迎合领导的意图,积极参与。第四,本位利益思想严重,只考虑单位和职工私利,不顾国家利益。

  现在回想起来,我强烈地感觉到,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如果没有牢固的原则立场,如果失去了对法律的敬畏,那么,违法犯罪也许只是一念之间的事。

  有时我会问自己,什么是幸福?血的教训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平安就是幸福。当你生活和工作一帆风顺的时候,千万要把握住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底线永远不要越过,这就是法律底线。人生岁月,恍然而过,大家不要像我一样,在人生当中留下不该有的遗憾。

  点评:

  入狱前有着优越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待遇,在单位和社会上看到的多是笑脸,听到的多是赞扬。如今,从一名国企处级干部沦为囚徒,失去的不仅是自由,更有正常人的尊严和幸福。这一点,忏悔者的领悟可谓刻骨铭心:“那种刺痛心肺的感觉常常来袭,噩梦惊醒冷汗沾身也只有自知。”

  私设“小金库”为职工发放奖金、销售原煤收入不入账为班子成员补发奖金、自己也领取奖金……从始至终,忏悔者都知道这是违法的,是什么让他铤而走险呢?答案他自己也明白:别人的虚伪赞扬和自己的虚荣心让他变得自大自满,工作上不再秉公办事、坚持原则,而是追求虚荣和个人私利,原有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动摇,跌进万劫不复的罪恶深渊。

  老子言: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人都是有欲望的,合理的欲望可以帮助人们成就事业,实现人生目标;过度的欲望则会变成恶魔,让着魔的人背弃党纪国法,疯狂地追求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贪欲和理智此消彼长,贪欲占了上风,理智就被压抑,恶行也无法控制。最终应了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剖析忏悔者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无尽滋长的贪欲是关键,而根源还在于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理想信念是总开关,这个总开关拧不紧、关不严迟早会发生问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理想信念一旦动摇,欲望的堤坝一旦溃决,滑向违纪违法的泥沼、进而身陷囹圄是必然结果。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交流时,希望县委书记们要做焦裕禄式的干部,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有着无比坚定的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就是这“四有”的第一位。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习总书记的教诲,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腐蚀,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袭,做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党员、好干部。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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