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男子办遗产公证遇"证明"难 非得起诉亲兄妹?
来源:济南时报 2015-06-03 11:28:00
今年2月,山东济南市民李先生81岁的母亲去世,李先生想继承母亲名下的一套房产。贤文庄居委会为李先生的外祖父母开出一张死亡证明,在公证处却被告知“证明力不足”。
今年2月,山东济南市民李先生81岁的母亲去世,李先生想继承母亲名下的一套房产。“公证处要求出具我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这太难了。”李先生说,一个多月来他跑了无数趟,至今没有找到解决方案。贤文庄居委会为李先生的外祖父母开出一张死亡证明,在公证处却被告知“证明力不足”。
派出所查不到信息,居委会所开证明无效
母亲去世后,兄弟姐妹一致同意把房屋落户到李先生名下,大部分材料已备齐。“公证处说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出具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可他们50多年前就去世了,我去哪儿弄他们的死亡证明?”李先生说,缺了这两份死亡证明,遗产公证迟迟无法进行,房屋也不能过户到他名下。
“我姥姥、姥爷1959年和1960年相继离世,不清楚他们的出生年月。”李先生说,姥姥、姥爷生前是贤文庄的老户居民。“今年春节我母亲突然去世,母亲其他的兄弟姐妹都早已离世,关于姥姥、姥爷的疑问没人能回答我们。”
李先生说,他也无法得知外祖父母注销户口的派出所。他多次去过贤文庄附近几个不同的派出所,均以“查不到信息”为由拒绝开具死亡证明。“我母亲去世时81岁,她的父母如果活着都100多岁了,正常人算算就能知道两人肯定已经去世,为什么就是不给开证明?”李先生说,经过努力他终于从贤文庄居委会开出了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
“公证处说居委会的证明不能用,还是要派出所开的死亡证明。”李先生再次陷入绝望。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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