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专家学者会诊济南的“暗伤难症”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2015-11-12 09:20:00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城管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交警支队等多个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学者专家,共同会诊济南的“暗伤难症”。市城管局综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暗伤”多数是因广告牌拆除、施工设施问题等遗留下的。
济齐路与交校路路口一根通信线缆垂落 记者丁国彬 摄
随着“城市暗伤”系列报道的推进,很多市民也在思考背后的问题:济南的“城市暗伤”能否根治?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城管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交警支队等多个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学者专家,共同会诊济南的“暗伤难症”。
【城管】 涉及部门多所以清理难度大
很多市民出门时都有被隐匿在大街小巷的“陷阱”伤过的惨痛经历:有的是骑车被垂落的线缆刮倒,有的是走路被裸露的钢钉绊倒……很多时候,市民受了伤只能吃哑巴亏。有市民认为,城管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是否可以对这些安全隐患进行监督管理。
市城管局综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暗伤”多数是因广告牌拆除、施工设施问题等遗留下的。目前城管部门对此没有完整的处理办法。“根据市民反映,以这些隐患的产权单位为主,发现一处解决一处,谁造成的‘暗伤’谁清理、谁的孩子谁抱走。”
他介绍,2012年济南市曾组织相关部门,有过一次关于马路橛子的集中清理,但最后无疾而终。“这次活动涉及了20多家产权单位。想要彻底清除这些安全隐患,需要协调的部门多、过程复杂。这个活动最终也没能进行下去。”
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想及时彻底地清除马路安全隐患,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首先各级领导应该重视,积极开展本区“城市暗伤”的清查工作。市民发现后,也应积极向街道办等部门反映。
【市政】 因地点多数量大致管理滞后
自本报征集“城市暗伤”相关线索以来,通过梳理发现,因井盖等公用设施缺失对市民造成的危险性较高。不过,按照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政管理处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关于马路“陷阱”的投诉逐年减少。
道路上的不少“暗伤”与市政道路施工、井盖以及路灯拆除后的残留有关。该工作人员表示,市政部门有巡视和养护道路的义务。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相关事务已经移交给各区县市政公用事业局。
“济南市区大约有25.1万个井盖,其中产权归属十多个单位;市政道路1300多条,按照沥青路10年寿命计算,平均一年就有130条道路施工维修,此外还有因供暖供气管道等原因而进行的道路施工;路灯残留数量也达380多处。巡视人员需要徒步进行细致观察,其工作地点多、战线长、涉及面广,管理工作可能会存在滞后性。”该工作人员说,市民一旦发现有市政公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拨打热线电话,相关工作人员将在两小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警示。
【交警】 将逐步清理不合理隔离桩
济南市区私家车较多,多处又存在违章停车的现象,不少机动车经常跑到非机动车道上,存在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借鉴了其他城市的管理模式,在路面上设置减速带、隔离墩等。市交警支队一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接到过隔离墩伤人的投诉,“与行车安全相比,这也是无奈之举。”
“道路上安装的隔离桩鱼龙混杂,其中一部分是某些单位或者个人私自安装的,并不在交警部门的掌控之中。下一步我们也将加强管理。”交警说,如果市民发现隔离墩设置不合理,或者有人为了自己利益安装的,交警部门将逐步清理。
“一方面对于有必要设置隔离桩的道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会设置花坛式隔离带;另一方面,电子监控抓拍正在取代隔离墩,摄像头覆盖全面的区域将不再设置隔离墩。”交警说。
原标题:聚焦“马路暗伤”:多部门、专家学者会诊济南的“暗伤难症”
责任编辑:张帆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