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泉城新闻

济南新版城市道路交规开征民意 禁止货车进城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11-13 11:26:00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均衡交通流量,济南市公安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大众网济南11月13日讯(记者 张帆)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均衡交通流量,济南市公安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告》拟禁止载货汽车挂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畜力车进入绕城高速以内区域道路通行。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进入北至明湖路、西至趵突泉北路、南至黑虎泉西路、东至黑虎泉北路以内区域道路,城市高架路及经十路(二环东路至纬十二路)通行。禁止二轮摩托车(含二轮轻便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燃油、电动三轮车)进入北至明湖路、西至趵突泉北路、南至黑虎泉西路、东至黑虎泉北路以内区域道路,二环路(不含)以内区域设有公交车专用车道(不含道路中心线两侧设置的BRT专用车道)的道路及城市高架路通行等。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电子邮件:jnsgaj1122@163.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897号,邮编:25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送审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