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有了交通事故调解超市 可一站式办完
来源:大众网 2015-12-10 10:48:00
日前,济南首个交通事故调解超市已经在高区新交警大队投入使用。高新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兴涛介绍,他们设立的济南首个“调解超市”是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保险办理等合为一体。而仲裁调解则适合人车损伤较严重,赔偿数额较大的事故,仲裁调解是收费的,但比法院收费低5% 左右。
日前,济南首个交通事故调解超市已经在高区新交警大队投入使用。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或赔偿金额有争议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调解方式,并能一站式办理保险理赔。
12月4日下午1点多,济南市民王先生在高新区康虹路开车时,为躲避其他车辆,不慎撞倒了骑电动车的李大爷。王先生承认自己负全责,但双方对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只好来到高新交警事故中队的“事故调解超市”。在这里,保险公司员工告知了王先生保险理赔的办理办法。
今天上午,王先生和李大爷约好又来到“调节超市”,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两人对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由王先生一次性赔偿李大爷3000元,而王先生的交强险理赔手续也已当场办理。
以往处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时,先由交警对事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事故双方再决定是接受调解还是走诉讼程序。这样一起事故处理完,最少也要1个月左右。而在“调解超市”不仅可以让百姓少跑腿,还能大大节约时间成本,责任明确的事故仅需1、2天就能处理完。
高新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兴涛介绍,他们设立的济南首个“调解超市”是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保险办理等合为一体。事故双方进这一个门,就可以办完所有相关事宜。自7月份“调解超市”成立以来,共调解交通事故 77起,占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的82%。
高新交警事故中队中队长梁学钊告诉大众网记者,“调解超市”主要适用于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具体用哪种调解方式要看事故损伤和双方矛盾的大小。人民调解 不收费、成功率高,适用于人车损失不大、矛盾不尖锐的事故。而仲裁调解则适合人车损伤较严重,赔偿数额较大的事故,仲裁调解是收费的,但比法院收费低5% 左右。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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