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济南将禁售“高污染”煤
来源:济南日报 2015-12-12 14:20:00
近段时间来,治污治霾成为济南市民普遍关注的焦点话题。为从源头上控制燃煤污染,济南将从明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硫分>0.6%、灰分>15%的“高污染”商品煤。除此之外,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用硫分>0.6%、灰分>15%的商品煤。
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王彬)近段时间来,治污治霾成为济南市民普遍关注的焦点话题。如今,济南治霾又出新招。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销售燃用高硫分高灰分商品煤的通告》。为从源头上控制燃煤污染,济南将从明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硫分>0.6%、灰分>15%的“高污染”商品煤。
众多周知,污染源排放,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在济南,大气污染源排放总量较大,其中,燃煤污染就是导致雾霾频频来袭的一大“元凶”。而高硫分、高灰分商品煤的使用,就是导致燃煤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了从源头上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市政府发布了上述通告,对污染大、质量差的商品煤说“不”。据了解,明年1月1日起,济南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硫分>0.6%、灰分>15%的商品煤。上述通告还明确提出,如果燃煤单位已建成使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且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经环保部门确认后,其燃用商品煤可适当放宽煤质标准。除此之外,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用硫分>0.6%、灰分>15%的商品煤。
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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