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法“最终版”出炉 一孩二孩都可延长生育假
来源:济南日报 2015-12-28 09:22:00
●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在新法之后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如出现类似情况将不再参照之前过去的老人老办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过,与最初提请审议的草案相比,“最终版”在内容表述上还是做出了不小的调整。修改过后的计生法究竟在哪些规定上做出了改变?
变化一国家提倡两孩成为单独条款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单作一款,同时将第七条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并入第一条。由于修正案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全面二孩”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变化二生一孩、生二孩均可获延长生育假
决定还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消失变化三
决定还提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变化四失独家庭将继续获扶助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禁止代孕”条款被删除变化五
在此次修法过程中,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增加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并规定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但最终修改后的计生法未采纳相关条款。“但我们会继续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张春生说。
延伸阅读
修法这些热点你知道吗?
●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我国当前的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在新法之后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如出现类似情况将不再参照之前过去的老人老办法。
相关链接计生政策发展
上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国开始推行计划生育。
1978年3月,“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载入宪法。
1980年开始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4年开始“开小口、堵大口”——中国现行生育政策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完善形成。
2002年,中国施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
责任编辑:宋立鹏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