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谢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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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谢玮 济南报道
10月24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提升规划引领 塑造特色风貌”专题发布会。大众网记者在现场获悉,当前城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设计对于提高国土空间品质起着的重要作用。《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落实了国家部委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城市设计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搭建了城市设计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融合的体系构架,从城市设计体系的建立、编制审批的要求、规划管理的衔接三个方面强化了城市设计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依据《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片区+街区)和专项规划的规划体系相融合。不同类型的城市设计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各个阶段,有不同的内容深度要求,在各个层面既强调了全域全要素风貌的统筹,又加强了中心城区各级各类风貌要素的引导。
以往城市设计一般是单独编制,本次提出编制法定规划时应同步编制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作为法定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履行相应程序。就详细规划层面来说,进行规划编制时应根据区位特点同步编制相应深度的城市设计,对公共空间体系、建筑整体形态、景观风貌系统等提出具体要求并纳入详细规划成果,以进一步提高风貌管控的精细化水平,满足公众对国土空间的审美、体验和使用需求,创造宜居舒适的高品质人居环境。
城市设计核心内容纳入法定规划后,作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与实施的依据。在出具地块规划条件时,应当依据纳入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内容,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必要时可附加城市设计图则;规划许可管理中,要求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要在形体、体量、高度、色彩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形态,以确保城市设计要素在建设项目上的实施落地,为高质量的城市形象塑造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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