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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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赵晓丹 济南报道
12月12日,长清区人民法院召开“执破融合”服务全区“项目深化年”新闻发布会。作为法院,执行案件数量非常多,为何要对部分执行案件启动破产程序?启动“执转破”程序的价值和效果体现在哪些方面?
长清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介绍,实践中存在很多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这类企业涉诉众多,企业本身无清偿能力,一旦成为被执行人很容易造成“执行不能”的困境,形成大量执行积案,消耗审判、执行资源,不仅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兑现无望,企业“僵而不破”还将继续占据着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生产要素,降低社会生产效能,阻碍经济发展。
“执破融合”通过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快速衔接、执行工作和破产工作融合推进,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最大化。一是充分盘活市场资源。坚持“应执尽执、能救必救、当破则破”原则,助力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重返市场赛道,让“僵尸企业”及时得到处置,促进市场主体良性发展。二是努力实现债权人权益最大化。通过破产管理人对被执行企业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的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率,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三是推动终本案件良性出清。推动在执行程序中长期“空转”的终本案件得以步入破产程序的“快车道”,尽最大努力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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