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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知悔改无证酒驾再次被查

来源:   作者:王哲   2015-09-16 14:41:00

近日,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省道248线商河开发区路段查获一起涉嫌无证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经查询核实,该驾车男子去年也曾经因为无证酒驾被民警查处过。

  大众网济南9月16日讯(记者 王哲 通讯员 刘志海)近日,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省道248线商河开发区路段查获一起涉嫌无证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经查询核实,该驾车男子去年也曾经因为无证酒驾被民警查处过。

  9月14日下午14时50分许,商河交警二中队民警正在省道248线商河开发区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就在这时,民警发现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黑色轿车突然调转车头准备离开,民警感觉该车可疑,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开车的是一青年男子,检查过程中,当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男子无法出示驾驶证,并且在于民警对话过程中,民警察觉该男子有酒驾嫌疑,于是,民警立即对该其进行酒精测试。

  经检测,呼吸酒精测试仪显示的结果为50mg/100ml,已达到酒驾的标准。

  据了解,该男子杨某,于当日中午11时左右,在济阳曲堤一家小酒馆喝了三瓶啤酒,酒足饭饱后,杨某驾车准备回家,当走到省道248线商河开发区路段时,发现不远处民警正在查车,杨某害怕受到处罚,便立即调转车头准备逃避检查,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

  商河交警二中队中队长王拥军介绍说,杨某的驾驶证在公安网上显示处于注销状态,也就是说,苏某不但酒驾,而且还无证驾车,并且,最让人感到吃惊的是,杨某曾与2014年11月份,也因涉嫌无证酒驾被处罚过,相同的违法行为杨某竟然违反了两次。

  据了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杨某因涉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2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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