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交警扎实开展《刑法修正案(九)》实施的交通管理和执法工作
来源: 2015-11-17 16:33:00
商河交警于11月13日上午9时组织民警召开学习研讨会,结合辖区实际,紧紧围绕重点车辆管理、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研究制定有力措施,利用多种渠道,扎实开展《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的交通管理和执法工作。
宣传讲解现场
大众网济南11月17日讯(记者 王哲 通讯员 刘志海)《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追逐竟驶、醉驾、校车及客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为确保《刑法修正案(九)》涉及交通安全条款在现实交管工作中的及时正确应用,震慑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商河交警于11月13日上午9时组织民警召开学习研讨会,结合辖区实际,紧紧围绕重点车辆管理、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研究制定有力措施,利用多种渠道,扎实开展《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的交通管理和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研究、熟知法律条文,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和讨论《修正案》(九)中增加和删除的内容,使全体民警熟知《刑法修正案(九)》有关交通安全条款的具体内容和含义,准确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积极应对交通管理工作中将要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保证民警尽早、全面地理解掌握刑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要求全体民警做到懂法律、懂程序,会立案查处、会调查取证、会使用制作法律文书、会适用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质量。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狠抓源头监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该大队积极编撰《刑法修正案(九)》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口号、悬挂横幅标语,切实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其安全文明参与交通;深入辖区学校、社区、企业发放大队编印的交通事故案例宣传资料,切实做到以身边的事宣传教育身边的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追逐竞驶、醉酒驾、严重超员超速、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的条款,提醒驾驶员不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强行会车、酒后驾驶。
三是加强秩序整治、严打违法行为,打造良好交通环境
加强对辖区交通秩序进行整治、严查重点违法行为,切实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平峰时段各勤务中队在所管辖区内分头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大货车超载、私自改装,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非客运车辆载送学生、校车超速、超载,中小学生无牌无证驾乘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夜间由大队值班领导带领备勤警力在城区开展大货车涉牌涉证、超载、闯禁行路线整治行动,做到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全面加强路面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打造辖区良好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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