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肖阳 济南报道
2月20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停车条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停车条例》对车辆免费停放时长进一步明确。重要交通枢纽的配建停车场应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他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给予车辆不少于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同时,明确了残疾人免交停车费的情形。
【更多新闻,请下载"海报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初审编辑:肖阳
责任编辑:张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