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诉“第一狗仔”卓伟名誉侵权案宣判 汪峰败诉
来源:新京报 2015-12-24 11:27:00
被指“赌坛先锋”,汪峰诉内地第一狗仔卓伟索赔200万,今天上午在朝阳法院宣判。法院认为卓伟文章有弘扬社会正气的愿望,是媒体行使正当舆论监督权的行为,裁定驳回汪峰全部诉求。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被指“赌坛先锋”,汪峰诉内地第一狗仔卓伟索赔200万,今天上午在朝阳法院宣判。法院认为卓伟文章有弘扬社会正气的愿望,是媒体行使正当舆论监督权的行为,裁定驳回汪峰全部诉求。
此次,汪峰提起的是两起诉讼,分别针对被誉“内地第一狗仔”的娱乐记者韩炳江(笔名“卓伟”),及上海报业集团、郁潇亮、新浪公司,索赔共计400万。
2015年4月20日,韩炳江在其新浪微博发布了题为“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评论“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汪峰认为“赌坛先锋”是对其侮辱诽谤,名誉受损。
经审理,法院认为,文章基于的事实是汪峰所参加比赛的后续赛事因涉赌被公安部叫停(江苏扑克锦标赛被相关部门定性为聚众赌博),事实本身并非虚构,文章亦有弘扬社会正气的愿望。因此,涉诉文章并未超出公正评论的范畴,而是媒体行使正当舆论监督权的一种行为,难以认定构成对汪峰名誉权的侵害。“言辞虽激烈尖锐,并未达到侮辱或诽谤的程度。因此驳回汪峰在两起诉讼中的全部诉求。”
编辑:李雪莹 艾峥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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