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广告设计成山寨罚单 济南一夜间4万辆车被"贴条"
来源:齐鲁晚报 2015-04-21 15:01:00
远看是交警罚单,近看竟然是某地板品牌活动的广告。”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表示,交警部门开具的罚单,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定文书,模仿罚单的广告单页,属于商家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在棋盘小区,不少车辆被贴上“罚单式广告”。齐鲁晚报记者孟燕摄
齐鲁晚报济南4月20日讯(记者 孟燕 王倩 实习生刘艳武佳宁)远看是交警罚单,近看竟然是某地板品牌活动的广告。20日一早,省城不少市民发现自己停放在小区、街道上的车辆一夜之间都被贴上了“罚单”,仔细一看原来是小广告。记者采访发现,广告主共印了4万份这种“罚单式广告”,工商部门称这属于违法广告,市民可举报。
市民反映>>
车上被贴山寨罚单 如此广告有点过分
“早上准备开车去上班,远远就看见副驾驶的窗户玻璃上被贴了一张罚单,吓了我一跳,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广告。”20日,家住棋盘小区的李先生挺生气,以前也经常有往车上插小广告的,但把小广告印得跟罚单相似,贴在玻璃上就有点过分了。
家住经六路沿街楼房的市民苑女士也遇到了这种情况。“早上老公说楼下路两边都被贴条了,我还想难道是交警连夜突击或者一大早贴的。”苑女士下楼一看,才发现车上贴的都是某地板品牌活动的小广告。
20日,在棋盘小区八中前街上,道路两旁停放了不少车辆。早晨已有不少车开走,还剩下7辆车上被贴有“罚单式广告”,地面上还散落着被车主撕去的山寨罚单。
记者注意到,这些“罚单”大多贴在车窗玻璃上。抬头写着《绿色健康家居管理规范书》,“罚单”上印有被处罚人、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车辆类型等,具体数据用蓝色手写体印刷,看上去和真的罚单几乎一样。
在车辆资料的下方印着某地板品牌活动内容,“可凭此单抵价888元,扫描二维码可参加百万幸运大抽奖……”。盖章为省城某家居卖场某厅某楼并留有联系电话。也有的广告单上盖章为另一家家居卖场及电话。
“早上五六点我来扫街就看见不少车上都贴着,还以为是罚单呢。”负责棋盘街清扫工作的环卫工表示,这样的广告单还是第一次在这条路上看到。
广告主回应>>
配合总部搞活动 共印了4万份广告
“在一米之外根本分不出来是不是真的罚单,这属于乱贴小广告。”苑女士抱怨,不仅是经六路,花园路、泉城路、阳光100小区等地也出现了这样的“罚单式广告”。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仅是济南地区,在省内临沂、枣庄、青岛以及江西、河南、浙江、河北、吉林等地,这两天也都出现了这样的广告,广告宣传单都是一样的,均为某地板品牌。20日,根据广告单上的电话,记者以车主的身份联系了该地板品牌公司,一位自称是济南经销商的女士接听了电话。“这个广告是配合某实木地板全国总部做的宣传活动,总部给我们打了声招呼,具体怎么搞的活动我也不大清楚。是我们山东的区域经理带着人去贴的,我是经销商,就把我的电话印上了,从早上到现在我这电话都给打爆了。”
该女士还表示,“山东这边的区域经理带着20来个人,从昨天下午6点一直贴到晚上11点,一共印了有4万份传单,可能济南好多地方都贴上了这些传单。”
部门说法>>
广告内容违法 市民可举报
“虽然广告形式很新颖,但影响了交警部门执法的权威性,交警罚单怎么能随便模仿呢,没有人来管管吗?”被贴了山寨罚单的市民苏先生质疑。交警部门称,这样的“罚单式广告”是企业张贴的广告宣传单,希望市民仔细甄别。“如果是有人开具假罚单的话,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处理。但是这种行为我们没有处罚权。”
那这属不属于乱贴小广告呢?济南市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小广告胡乱张贴问题,主要依据《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执法。但是条例中禁止在建筑物容貌、道路景观、户外广告设置、户外装饰灯、树木上等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对于贴在私家车这样的私人物品上,还真没有明确规定。我们没有执法权去禁止。”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表示,交警部门开具的罚单,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定文书,模仿罚单的广告单页,属于商家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还有律师指出,“罚单式广告”尽管外形酷似正规罚单,但只要没有伪造或冒充交管部门或其他某个机构的公章,就不构成违法。“可以从广告内容着手,由工商部门追究其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济南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在查看了广告单内容后,明确表示“有违法内容,属于违法广告,建议市民到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尹延杰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