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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开元
近期,长清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大“三化”活动落实力度,注重“三化”建设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紧密结合,案件审理室结合工作实际以开展“三建三提”为抓手,着力打造审理工作亮点,推动全区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信访案件优先审理制度,压缩审理时限
为提高信访问题处置效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案件审理室建立信访案件优先审理制度,对于线索来源为信访举报的案件,优先进行形式审核优先受理。受理后即成立两人以上的快审组,通过一人主审一人复审方式,对于事实清楚、手续完备、证据确凿的案件从受理之日起7日内审结。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不明等问题案件,通过补证等方式积极推进化解,不受7日时限约束,主动靠前一步对接,积极沟通交流,尽快审结。
目前,长清区信访案件优先审理制度已经启用,如文昌街道、归德街道、平安街道、孝里街道部分村民信访案件,以上案件在收到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案卷材料后,开启审理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进行形式审核,不间断阅卷,尽快撰写好审理报告,实现了审理时限的大幅压缩。目前信访案件优先审理制度运行顺畅,为信访案件结案和全委中心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建立重点案件集体研讨制度,精准定性量纪
为进一步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正规化水平,长清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将留置案件、舆情案件、群访案件、上级指定查办督办案件、违纪违法事实认定分歧较大的案件及其他在全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列为重点案件。重点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必须以更加严谨细致的态度审核把关,案件审理室建立起重点案件集体研讨制度。
为了确保重点案件定性量纪精准,克服审理工作“书面审”的弊端,对重点案件,在与办案室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由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理人员组成的案件研讨会议,对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量纪等,独立发表意见,集体研判。经研判,认为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形的,反馈案件承办部门进一步补证或退查,并列明补证原因、补证方向、所要达到的证明效果;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能够形成一致意见的,由审理人员根据集体审议结论,履行后续审理程序。
目前重点案件集体研讨制度已经启用,如归德街道某信访案,为精准定性量纪,案件审理室与办案部门就证据、事实、定性、量纪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审理室全体同志就案件事实、定性量纪进行集体研讨,独立发表意见,形成室务会的一致意见。之后,再提请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进行集体研讨,听取指导,透过现象看本质,形成对案件处理的共识。通过集体研讨制度,大大提高了定性量纪的精准性,创新了与审查调查部门沟通配合方式,节省了办案成本。
建立案件质量问题通报制度,打造精品案件
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案件质量共同体,必须扭转仅依赖审理这一道“关口”的错误认知,形成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共识。案件审理室结合2022年度市纪委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予以梳理汇总,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日常工作中主要采用的是“一案一反馈”制度,通过对案卷材料审核,对受理案件中存在较明显问题、瑕疵的案件,通过电话、座谈与书面反馈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对程序、证据完善的意见,要求审查调查部门及时完善,确保证据确凿。通过对事实证据的深入研究,确保定性准确合理,确保不发生申诉案件。通过“一案一反馈”制度,精准指导服务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得到基层办案部门的高度认可。
(通讯员 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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