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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百姓"服务员" 历下奏响司法为民新乐章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牛远飞   2014-05-19 15:53:00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2013年,历下区41家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37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497件,为企事业单位和当事人索回赔欠款46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211万元,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271件。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历下区在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过程中,重视法制建设结出的硕果。“当前社会急剧转型、利益纠纷多发、各类矛盾日益凸显,社会更需要法治保障。”历下区司法局局长潘玉松表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发挥法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将法治文化融入社会生活

  在济南市洪山公园晨练的市民稍一留意就会惊喜地发现,这里其实是一个“宪法主题公园”:从宪法修正案到宪法全文,从中国宪法发展史到英美俄日等各国宪章,只要是与宪法有关的内容,通过石刻、展板、雕塑等方式在公园随处可见。据悉,这是我国首个宪法主题公园。

  这只是历下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历下区通过整合资源,把法治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生活中,努力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树立干部群众的法治信仰。

  “抓住‘法治文化’建设就等于抓住了法治建设的灵魂,就能充分挖掘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济南市司法局局长潘玉松说:“多年来,老百姓的学法用法往往都是被动式的、灌输式的,普法工作和群众自觉学法用法之间存在‘两张皮’的现象。通过法治文化建设,化有形的载体为无形的熏陶,变抽象的法条为温润的文化,最终将法治的精神和理念根植于干部群众的灵魂之中。”

  将法治文化渗透到校园文化中去,是济南市历下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除此之外,该区还把法治文化广泛地渗透进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和乡村文化等区域性文化中。历下区被济南市确定为法治文化建设试点区。为此,该区专门开辟和创建了一系列推进载体,有普法主题公园、社区法治网站、乡村法治文化大院以及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市场、法治文化广场等。

  “载体有形,熏陶无形,手段有限,效果无穷。通过这种化有形载体为无形熏陶的方式和途径,就能将法治文化的种子广泛地撒播到广大干部群众中去,并使之生根发芽。”潘玉松说。

  当好百姓身边的“服务员”

  历下区以司法为民为主线,不断延伸法律触角保障和改善民生。历下区司法局率全省先河,派驻人民调解入驻法院、交警、民政、妇联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帮助百姓解决难题。

  在人民调解“握手”的标识下,交通肇事的双方当事人正在接受人民调解员耐心地劝解。与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剑拔驽张的情形截然不同的是,现场的气氛平静和谐。一个小时后,两人达成赔偿协议,一同离开……这一幕不是发生在司法所,而是发生在济南市历下区交警部门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据介绍,历下区司法局从离岗、退休政法人员中选聘了长期从事审判、司法行政工作的老同志,专职负责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变被动接案为主动迎案,变事后介入为事前调解,在传统人民调解模式中引入‘能动调解’理念,是一项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历下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人民调解员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居中客观调解,更容易为矛盾双方接受。”

  目前,全区已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14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500余人。在全区13个街道办事处配备人民调解员,专职化解街道及各社区的民间矛盾纠纷。今年计划为全区3000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法律援助卡。

  此外,该区还在2013年先后投资30余万元,建成了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平台,对123名社区矫正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定位监管。近期,历下区司法局将在山东物业管理学院建立区级就业培训基地,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就业培训。

  为区域发展保驾护航

  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历下区通过开展“正风肃纪、司法为民、除弊祛垢、固本强基”四个专项整治行动,确定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学习上、落实各项行动上、剖析查摆问题上、批评与自我批评上、全面整改提升上“五个不走过场”;并制定了配档表,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写在纸上,落到实处。开辟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平台,利用集中学习、“道德讲堂”等媒介交流学习体会;激活社区司法行政监督员“末梢神经”,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发挥身边人的带头作用,开展学习“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曲新华和“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王红霞等先进事迹活动;继续深化“情系百姓、司法惠民——— 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等。

  为稳定大局、促进发展,该区还整合各种资源,先后成立了“党员律师团”和“律师宣讲团”;聘请辖区群众担任司法行政监督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整合公证、律师、人民调解等多种资源,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提供综合配套法律服务;充实发挥党员律师团和律师宣讲团的作用和专业优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形象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保障民生、政法信访维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2013年,历下区41家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37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497件,为企事业单位和当事人索回赔欠款46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211万元,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271件。(牛远飞)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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