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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丹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济历下政复终字[2023]222号
申请人:邓某
被申请人: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39号。
法定代表人:郭芹,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其投诉举报事项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是否立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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