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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济南市委批准,济南市纪委监委对济南市财政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购物卡,违规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动;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中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毫无廉洁意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买卖直接业务关系范围内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安排他人结账等方式大肆索要贵重物品;在拨付财政资金、银行揽储、承揽项目、催要设备款、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王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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